新鲜出炉8月份环境质量通报



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《8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》,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。

一、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

(一)8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

1.总体状况

全市城区共监测31天,其中17天为优,12天为良,2天轻度污染,空气质量达标(优良)率为93.5%,较上年同期(87.1%)上升6.4%(增加2天),首要污染物为臭氧。

综合指数为2.39,较上年同期2.77下降13.7%。

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,四项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,分别为:臭氧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下降22.8%;PM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下降17.2%;NO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下降12.5%;SO27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下降12.5%;两项与上年同期持平,分别为:PM2.微克/立方米,CO0.8毫克/立方米。

2.城市五区状况

各区空气质量达标(优良)率中,荷塘区为96.8%,其余四区均为93.5%,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上升,其中荷塘区上升9.7%(增加3天)、天元区、芦淞区和石峰区均上升6.4%(增加2天),株洲经开区上升3.2%(增加1天)。

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,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:荷塘区、天元区、石峰区、株洲经开区、芦淞区(其中荷塘区和天元区排名并列第1)。

各区PM2.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,除天元区上升6.3%外,其余四区均有下降(或持平),各区PM10浓度较上年同期均有下降,其中下降幅度最大为株洲经开区,下降20.0%。

3.南四县(市)和渌口区情况

南四县(市)达标(优良)率均为%,渌口区达标(优良)率为96.8%,与上年同期比较,渌口区上升6.5%(增加2天),其余县市均与上年同期持平。

县市区PM2.5和PM10浓度中,除渌口区PM2.5和PM10浓度同比上升外,其余县市均同比下降(或持平)。

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,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:炎陵县(第2名)、茶陵县(第7名)、攸县(第8名)、醴陵市(第68名)、渌口区(第71名)。

(二)1-8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

1.总体状况

全市城区共监测天,其中85天为优,天为良,24天轻度污染,1天中度污染,3天重度污染,空气质量达标(优良)率为88.5%,较上年同期(91.4%)下降2.9%(减少8天),首要污染物为PM2.5和臭氧。

综合指数为3.50,较上年同期(3.44)上升1.7%。

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中,两项较上年同期下降,分别为:臭氧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下降12.2%;SO27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下降12.5%;三项较上年同期上升,分别为:PM2.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上升9.4%;PM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上升6.8%;NO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上升8.3%;一项与上年同期持平,为CO1.0毫克/立方米。

2.城市五区状况

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(天数)较上年同期均有下降(减少),其中石峰区为90.5%(下降0.9%,减少3天),荷塘区为90.5%(下降2.5%,减少7天),天元区为88.5%(下降2.5%,减少7天),芦淞区为88.1%(下降2.5%,减少7天),株洲经开区为88.1%(下降6.2%,减少16天)。

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,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:荷塘区、天元区、石峰区、株洲经开区、芦淞区。

各区PM2.5浓度较上年同期上升幅度大于10%的有株洲经开区(上升20.6%)、天元区(上升16.7%)、芦淞区(上升15.6%);各区PM10浓度除株洲经开区上升2.3%外,其余各区较上年同期上升幅度均大于10%,其中天元区PM10上升幅度最高,为18.9%。

3.南四县(市)和渌口区情况

炎陵县、醴陵市、茶陵县、渌口区、攸县达标(优良)率分别为99.2%、97.5%、97.1%、96.7%、94.7%,与上年同期比较,除渌口区优良天数增加4天外,其余均有下降,其中炎陵县下降0.8%(减少3天)、醴陵市下降1.6%(减少5天)、茶陵县下降2.9%(减少8天)、攸县下降4.5%(减少12天)。

县市区PM2.5浓度,渌口区和攸县同比下降,炎陵县同比持平,但茶陵县较上年同期上升10.5%,醴陵市较上年同期上升4.0%;PM10浓度除攸县同比下降外,其余各县市区较上年同期均有上升,其中茶陵县上升幅度最大,为18.8%。

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,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:炎陵县(1名)、攸县(16名)、茶陵县(24名)、醴陵市(73名)、渌口区(75名)。

二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

(一)8月份水环境质量状况

年全市纳入县(市、区)评价统计的断面31个(朱亭和澄潭江村为市界断面,分别考核衡东县、浏阳市;湘东沿塘和金鱼石断面为省界断面,考核江西省萍乡市,不纳入株洲市考核断面),其中国控监测断面6个,省控监测断面25个;市县交界断面9个,渌江流域考核断面8个,流域生态补偿断面6个。

1.江河水质状况

31个江河省控及以上断面中,星火和杨泗断面水质为Ⅲ类;官庄水库断面水质为Ⅰ类;其余28个断面均为Ⅱ类水质。

(1)6个国控考核断面,星火和杨泗断面水质为Ⅲ类;马家河(霞湾)、大桥头、草市镇和渌水入河口断面水质为Ⅱ类。

(2)9个市、县域交界断面,杨泗断面水质为Ⅲ类;其余8个断面水质为Ⅱ类。

(3)6个流域生态补偿断面,马家河(霞湾)、太和、苏州坝、草市镇、仙井和渌水入河口6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。

(4)8个渌江流域考核断面,星火和杨泗断面水质为Ⅲ类;官庄水库断面水质为Ⅰ类;其余5个断面水质为Ⅱ类。

(5)与上月比较,草市镇和渌水入河口断面水质上升,由Ⅲ类上升为Ⅱ类;大桥头、晏公潭和酒埠江水库断面水质下降,由Ⅰ类下降为Ⅱ类;杨泗断面水质下降,由Ⅱ类下降为Ⅲ类;星火断面水质保持为Ⅲ类;官庄水库断面水质稳定保持为Ⅰ类;其余断面水质稳定保持为Ⅱ类。

2.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

8月份,全市共监测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。采用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-)中表1的Ⅱ类水质标准及表2、表3中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指标的标准限值进行评价。

全市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稳定保持Ⅱ类水质,达标率为%。

(二)1-8月水环境质量状况

1-8月,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31个,大桥头断面水质为Ⅰ类;星火和渌水入河口断面水质为Ⅲ类;其余28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。

1-8月,饮用水水质考核断面12个(县级按季度监测),12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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